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职权主要是:
(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者总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不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检工作可作为党委报告的一个内容);(3)讨论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者总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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