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法学院召开民法典专题学习研讨会。
会上,张泽锋副教授作了学习民法典——对民法典的认知专题发言,认为民法典是我国立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是民法编制体例上的创新,人格权、侵权责任独立成编,彰显了我国法律对人格权的重视;张璟博士作了民法典有关涉外民事方面条款的分析;张卓强老师认为民法典有关生态保护方面内容丰富,扩大了环境侵权责任的范围,增加了惩罚性赔偿,体现了民法典绿色基本原则的要求;孔德播副教授作了民法典中有关高空坠物侵权责任问题的分析,认为民法典能够积极回应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充满人性的关怀;于访勤博士认为国家对个人生活自由的一定干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与会教师还就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赡养老人、关爱儿童以及社会工作与民法典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
此次民法典学习研讨会一致认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目的是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法学院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借助复旦大学及外聘专家优势,不断提升科研水平,为“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法治建设和社会服务贡献力量。
(供稿:法学院)